海口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 每人每年400元
《海口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公布,有海口户口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3-6岁幼儿——
每人每年可领取400元学前教育助学券
本报讯 在昨日召开的海口市教育工作会议上,海口市政府下发了《海口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从今年起加快发展海口市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当前海口市农村存在的“入园难”以及城区存在的“入好园贵”问题。记者 解莹 苏钟
今年海口将新建1所城区公办园
根据《计划》制定的目标,今年海口市将选址新建1所、改扩建1所城区公办园,并逐步落实现有城区及镇公办幼儿园的财政拨款和人员编制,启动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要新建4所、改扩建1所公办镇中心幼儿园,海口市21%以上的镇建有公办幼儿园。明年,要新建6所、改扩建2所公办镇中心幼儿园,海口市56%以上的镇建有公办幼儿园。到2013年,要新建5所、改扩建2所公办镇中心幼儿园,海口市85%以上的镇建有公办幼儿园;扶持一批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增加学位数量。
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 每人每年400元
《计划》要求未来三年,海口将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海口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等级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相应地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举办特长班、兴趣班等名义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费用,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全额用于学前教育机构办学,不得挪作他用。
对具有海口市户口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3-6岁幼儿按年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学前教育助学券使用对象是全市注册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低保户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发放学前助学券的基础上,每学年享受750元/生的资助。
全面清查
黑幼儿园
《计划》明确,从今年起至2013年,海口市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对全市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整顿无证办园专项治理工作。2012年,结合学前教育助学券的发放,引导家长选择符合条件的标准化幼儿园,坚决杜绝“黑园现象”的发生。
到2013年,基本完成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海口市所有幼儿园都符合办园标准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