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定义再思考
21世纪是信息化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
在此背景下,形成一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政策、环境体系,形成高效的知人、引人、用人管理方式,至关重要。比如,从宏观与中观层面来讲:如何围绕“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引才育才;如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如何大力培养开发具有工匠精神、支撑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如何聚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共建共享创新平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如何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生态等。再比如,从微观个体层面来说,如何构建新形势下的人才考核、管理、流动方式等。
为此,本报开设《人才研究》专刊,为各地组织部门构建起人才工作理论研讨、经验总结、实践探索的平台。
中国人才研究会是我国唯一的全国性人才研究组织和学术团体。近年来,该研究会聚集了一大批人才研究专家,是国家人才研究的重要智库。组织人事报《人才研究》专刊的创办,得到了中国人才研究会的学术理论支持。在此,我们深表感谢!
我们热忱希望各地人才理论研究者、人才工作者不吝赐稿。
人才定义再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人才既然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科学界定人才?
对人才含义的不同界定
如何科学地给人才下定义,是人们一直在探索的问题。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给人才下过定义,代表性的观点有:
(一)《现代汉语词典》的人才定义
2016年第7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人才是这样界定的:“(1)德才兼备的人;有某种特长的人。(2)指人的相貌(多指美丽端庄的)。”本文讨论的人才定义是指第一个解释,即“德才兼备的人;有某种特长的人。”这个解释将人才分为两类。一类是德才都具备的人才。另一类是某种素质特别优异,具有某种特长的人才。比如,能工巧匠。这两类人才都是人才学研究的人才,但人才学重点研究的是第一类人才。
(二) 教育学、统计学给人才下的定义
教育学给人才下的定义:人才,是指具有中专以上毕业文凭的人。统计学给人才下的定义:人才,是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职称的人。
(三)对《现代汉语词典》、 教育学、统计学给人才所下定义的评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代汉语词典》以素质为标准,教育学、统计学是以文凭、职称为标准给人才下的定义。这些定义都有局限性。
1.以素质界定人才,抓住了评判人才的内在依据,即人的素质,没有良好的素质不可能成为人才。如果仅以素质论人才却不准确。素质,是指思想、知识、能力和身体等素养,它由德、智、体三个方面组成。一个人要成为人才,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是成为人才必备的条件,如果仅有良好的素质还不行。一个人的良好素质只有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出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并推动社会的进步,才能成为人才。由于人的德、智、体等素质是储藏在人的体内,它们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外化出来转变为劳动成果。人才凭借素质转化为劳动成果,才谈得上对社会的进步作贡献。素质没有变为劳动成果就无从谈起对社会的贡献,以素质界定人才不准确。
2.以学历或职称为标准认定人才也是片面的。
以学历或职称为标准认定人才有可能滥竽充数。有的人有毕业文凭或职称,但没有真才实学,只能从事重复性的劳动,没有能力进行创造性劳动。这些人劳动成果的价值就低,他们如果进入人才队伍,就会滥竽充数。
仅有学历还不是人才。为什么通过接受教育获得了学历还不是人才,因为教育与成才的关系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相关的关系。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完成专业学习获得学历后只是潜在的人才,他必须进入劳动岗位参加实践活动取得创造性劳动成果并被社会承认后才能成为人才。
仅以学历或职称为标准认定人才会造成人才埋没。学校教育不是唯一的成才之路,有的人学历低,又无职称。但他们通过自学和实践活动的锻炼,提高了素质,取得了创造性的劳动成果,对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已经成为了人才。如果以学历或职称为标准认定人才,他们就会因得不到认可而被埋没。
通过以上分析,以学历或职称作为标准认定人才是片面的,不利于科学的评价、选拔和使用人才。
人才学关于人才的定义
自从人才学诞生以来,学者们就一直在探讨如何准确地给人才下定义。
《人民教育》1979年第7期刊登了雷桢孝、蒲克写的一篇文章《应当建立一门“人才学”》。
该文最早从人才学的角度对人才下了定义:“人才,是指那些用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效果,对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对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对人类社会进步作出了某种较大贡献的人。”
从那以后,人才学界的学者们都对人才的定义进行了不懈地探索,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观点,这些观点对促进人才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作为人才学的创始人之一王通讯在《人才学通论》给人才下的定义:“人才就是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进行了创造性劳动,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工作上作出较大贡献的人。”该定义抓住了人才的本质属性,强调了人才能够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促进社会的进步。该定义为深入研究人才的定义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叶忠海教授在其主编的《人才学基本原理》一书中写道:“人才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能以其创造性劳动,对社会或社会某方面的发展,作出某种较大贡献的人。”这个定义在突出人才的创造性劳动和人才贡献的同时,提出了“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创新观点。
由于人才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理论的成熟有一个过程,在人才学诞生的初期,这两个人才定义存在缺陷不足为奇。其问题是:第一个人才定义忽视了人才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内在依据,即人的素质,即德智体。第二个定义讲了素质中的知识和技能,却忽视了德和体。人才之所以能进行创造性劳动,贡献比一般人大,就在于他们有良好的内在素质,即德、智、体等素质通过培养开发后达到了优化状态。在人才内在素质优化后,他就能凭借其高素质从事创造性劳动。“一定的社会条件”,这一提法有新意,但抽象不够,人才劳动不仅需要社会条件,还需要自然条件。离开了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人才将一事无成。
四是人才素质是变化的。在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人才的素质会不断发生变化,或是上升,或是下降。因此,非人才可以转化为人才,人才可以转化为非人才。许多关于人才的定义没有将人才的动态变化表现出来。
经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人才,是指那些具有良好的素质,能够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不断地取得创造性劳动成果,对社会的进步作出较大贡献的人。
该人才定义包括的四个要点:
人才的素质要高。这里讲的高素质有两种情况。一是指德、智、体全面发展;二是某种素质很突出,具有某种特长,其他素质合格。这两类人才我们都要培养,但主要培养的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良好的素质是判断是人才的内在依据。
人才要不断地取得创造性劳动成果,这是判断人才对社会贡献的客观依据。人才和一般的劳动者相比,最本质的一点就在于他能取得创造性的劳动成果,其价值高于后者。因此,人才只有不断地向社会提供创造性的劳动成果,才能证明他是人才。
环境是人才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保障因素。一个人成才和成才后的发展及对社会的贡献,需要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给他提供物质条件、精神因素与活动场地。缺少了环境提供的这些保障因素,人才的价值就发挥不出来。
人才的作用是推动社会的进步。人才依靠他取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来促进社会的发展,考察人才必须强调这一点。因为创造性劳动成果既能够用来促进社会的进步,也可以用来危害社会,阻碍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