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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小学教师职改试点 再增投入发展学前教育

返回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

  中小学教师设正高级职称

  会议决定,在近两年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再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部分地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职称系列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二)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国家制定基本评价标准,各地区制定具体评价标准。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三)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内进行,岗位出现空缺时教师可以跨校评聘。新的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

  支持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

  会议决定,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奖补的原则,进一步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一)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依托有富余校舍资源的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按照一定条件招聘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二)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对地方扶持多渠道举办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和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等,中央财政根据工作实绩给予奖补。(三)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四)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

  会议强调,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央企去年总营收16.8万亿,交税1.5万亿

  会议听取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2010年,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6.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3%;上交税金1.5万亿元,增长31.9%;净利润8522.7亿元,增长42.1%。2011年1至7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1.4万亿元,同比增长24.5%;上交税金9989亿元,增长28.1%;净利润5432.7亿元,增长15.7%。“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总收入、上交税金和税后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翻了一番,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由10户增加到38户。

  但同时也要看到,部分中央企业的结构调整还存在一些困难,资源环境面临较大压力;有的企业管理水平不高,非主业投资存在不少经营风险,境外资产监管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