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助56万困难学生上学受益学生达56万人次
晨报讯(记者岳巍)辽宁省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建立和完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全程资助、全面覆盖的助学政策体系。
年初到现在,仅沈阳就减免各类学费、发放助学金及补助资金共计2.2亿元,受益学生达56万人次。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在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中职和高等教育阶段分别提高了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而且形式多样。
在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上,我省今年要求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750元,初中不低于1000元,分别比前一年增加了200元。
高中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校内助学金、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年,资助比例为城市普通高中平均约占10%,农村普通高中平均约占15%。
在中职阶段,实行了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为辅的资助政策。
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来自省教育厅的统计,到2010年时,全省发放中职助学金资助面占全省中职在校生总数的40.2%,已经占一二年级的在校生总数的70.4%。
在高等教育阶段,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和学费补偿贷款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在高等教育阶段的众多资助形式中,资助金额最多的是国家奖学金资助和省政府奖学金资助,都是8000元。其余资助形式则分别在1500元到5000元不等。
众多资助形式的资助面已经占了我省在校大学生的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