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孩子,就让他远离风险
1月26日下午5点左右,捞刀河镇一居民家中发生惨案,一名5岁男孩惨死家中,而行凶者竟然是孩子的父亲。据其家人反映,孩子的父亲精神异常长达4年,“要是强行把他送去治疗就好了,又怕丢面子,怕别人知道他是精神病。”(1月28日潇湘晨报)
人间惨剧,让人悲从中来。5岁的孩子,漫长的人生道路几乎还没有开始,生命的花朵就这样早早凋谢在亲人之手。这的确是发生几率很低很低的意外事件,若行凶男子是正常的,他哪里会向自己的幼雏举起屠刀?如果随后的权威鉴定足以表明,男子在案发时确实无从自控,那么他甚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即使结论相反,那又如何,对这个家庭而言,尤其是对孩子而言,一切又有何意义?
在痛惜一个幼小生命的同时,我们需要再一次反思,到底应当如何爱我们的孩子。爱孩子的底线要求,就是要让他们远离可能存在的生命风险。这与反对培养温室里的花朵是两码事,在孩子能够承受能够应对的范围内锻炼他们,这叫做锻炼。如果直接将孩子置身于他们无法面对的风险,这是糊涂和犯罪。
前不久,一起校园血案之后,某地发布了一组“演习”照片,说是组织孩子们用扫把对付手持菜刀闯入校园的歹徒。照片传达出的是一片欢乐,孩子们笑嘻嘻地拿扫把制服了歹徒。这样的安全意识让人不禁毛骨悚然,如果这不是演习,而是真的,有多少孩子会因此傻乎乎地拿起扫把与歹徒“英勇搏斗”?这不是教育他们勇敢,而是试图将他们推向万劫不复之地。
如果此案家属的说法无误,男子精神异常已有4年之久,还如此放心地让他接触孩子,管教孩子,这又如何是一个“大意”可以解释?精神疾病需要及时治疗,对患者对社会都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尤其是当这些患者出现在孩子身边的时候,一切都应当更加小心谨慎。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但我们的风险意识仍然太低。血的教训之后,一切不应如从前一样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