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进步离不开中央财政发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教育水平取得明显进步。
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来解读这些内容,就是“教育进步”,而推动教育进步的“法宝”,则是加大中央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
报告中提到的一系列数据,大多与教育进步相关——全面实现城乡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6亿学生;实施惠及30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资助金额近1000亿元,资助学生近8000万人次等等。
这些措施能够得以推进,共同原因是中央财政发力。比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资金;实施校安工程,中央财政4年累计安排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000多亿元,已经有13.6万所学校、约3.5亿平方米的校舍通过加固改造或新建重建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其他的免费师范生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中职国家助学金等,经费都来源于中央财政。
这表明中央财政在改善农村及不发达地区基础教育面貌、推动教育进步方面大有作为。一直以来,我国中央财政主要保障高等教育的投入,对基础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大,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以县乡财政为主,这种配置体系,直接导致各地教育资源发展不够均衡——各地的财力不同,对教育的保障程度也就不同。
要推进教育均衡,提高教育水平,就有必要改变过去过多依靠县乡财政这种经费保障体系。客观而言,中央财政过去两年做得不错,教育经费每年分别增加了4000多亿元。但也别忘了,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还十分薄弱,由于过去欠债太多,不少地方还在等米下锅。比如,农村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只有50%多,农村寄宿学校的条件十分简陋,校车依然存在安全隐患,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中央财政统筹。另外,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教育投入水平,也需要中央财政继续发力,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逐渐过渡到“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有人说,中央财政有限,过多地转移支付,也将影响原有高等教育的投入。这需要进一步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根据新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地方的教育拨款,集中到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二是明确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保障公共基础教育,对于高等教育可考虑适当开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
当然,在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时,还需探索新的拨款体系。审计显示,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层层挤占、挪用的现象;在国家主导的惠民项目中,存在克扣、侵占的问题,对此,还需减少拨付环节、建立公众参与决策监督的机制,保证用好每一笔钱。(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