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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童超市偷窃遭捆绑示众 法院判决赔偿道歉

返回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

 

  据新华社电广西北海12岁留守女童小兰(化名)因在超市偷窃发夹和糖果,被超市员工发现后“捆绑”挂牌示众。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小兰医疗费用3649.18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

  2011年12月4日,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某超市门前,小兰被绑在电线杆上,上衣褪至手臂上,低头哭泣,胸前挂着一块纸牌,上面写着“小偷”二字。正值寒冬腊月,小兰脸色发白,咳嗽不止。在围观群众的多次谴责和反对下,超市员工才将小女孩解绑,带回超市内。

  记者了解到,小兰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当日,小兰像往常一样到镇上赶集,她到超市拿了2个发夹和3颗糖果,走到超市门口时,超市里的两名员工怀疑其偷窃便把她抓起来。

  事发后,小兰家人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小兰的健康权和名誉权,便将超市告上法庭,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