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广州中小学生午休费拟涨至2元 家长普遍能接受

返回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

 

午休管理费 普通2元/生·天,设有专门床位的4元/生·天;城镇小学(1至6年级)课后托管费2元/生·天,托管时间为下午正常教学课程结束后至当天18时30分前。■王云涛/制图

  午休管理费 普通2元/生·天,设有专门床位的4元/生·天;城镇小学(1至6年级)课后托管费2元/生·天,托管时间为下午正常教学课程结束后至当天18时30分前。■王云涛/制图

  广州中小学生“午休费”拟涨至两元

  在教室打个盹儿也要交钱?最近关于“午休费”是否合理的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3月29日,广东省教育厅开通热线邮箱广纳意见,却乏人问津。

  昨日,新快报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法制办正在审查《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此次意见稿最大的改变在于午休管理费调整为普通2元/生·天,设有专门床位的4元/生·天。

  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小学收取“午休费”很普遍,但相比市民的不解,学校的午休服务却很受家长欢迎。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冯艳丹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冯艳丹 黄 婷 陈红艳 实习生 潘心怡

  【新政】午休费调至2元/生·天

  2月8日,《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午休托管费调为普通每人每天2元,学校不得强行或变相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在服务性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意见稿将公办中小学(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下同)教育收费项目统一为应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三项。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提供给学生自由选择的、与教学相关联的其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如学校组织的郊游、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城镇小学(1至6年级)午休管理和课后(非工作时间)托管费等。

  记者对比此前的相关收费规定发现,此次意见稿最大的改变在于午休管理费调整为普通2元/生·天,设有专门床位的4元/生·天;城镇小学(1至6年级)课后托管费2元/生·天,托管时间为下午正常教学课程结束后至当天18时30分前。

  【析因】学校提供服务成本上涨

  对于此次涨价的原因,相关负责人解释称,1元/生·天的标准是10年前的,10年来学校的成本开支增加了,而托管业务又是学生家长需要的,“如果学校不提供服务,家长又没时间照看,小学生出去外面很危险。”

  “设置午休管理费的依据是学生在校午休,要安排老师照看学生,负责学生安全,学校要付出一些成本。”他强调,这个收费是属于服务性收费,家长可自愿选择,并不是强制性的,“有条件的家长可以接小孩回去,就不需要交这部分钱。”

  据透露,征求意见阶段,各单位反馈问题不多,改动很小,午休管理费调整为普通2元/生·天,设有专门床位的4元/生·天。目前,广州市法制办正在审查该意见稿。他还表示,意见稿还要经过各种正规程序,具体下发的时间应该很快了。“但新标准到底收费多少,也要看最后审核的结果。”他强调。这一通知将自2013年春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现状】广州一元“午休费”普遍

  昨日,新快报记者实地走访广州市内的多家小学了解到,学校为学生提供午休场地,安排老师管理,并向学生收取“午休费”的情况很普遍。

  “每个班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能有床位睡觉,其他的只能睡课桌。”孩子在中山三路小学念书的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学校的安排,学校有床位“午休费”为每生2.5元/天,无床位则1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