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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大学生的公考之旅 残疾人能不能当公务员

返回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

 

  4月13日下午,宣海参加完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后,在考场门口等待前来接他的朋友,随后他将返回家乡舒城。本报记者 王磊摄

  命运仿佛和28岁的宣海开了一个玩笑。念到大学的时候,他的眼睛失去了光明。作为一名本科毕业生,他在求职路上四处碰壁,无奈之下,折返安徽省特教中专学校“回炉再造”,学习推拿技术。

  巧合的是,今天回到昔日的母校,宣海终于完成了自己“奋斗多年”的夙愿。他坐在特设的考场里,通过“电子试卷”,完成了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环节。

  2013年4月13日下午4时40分,他从考场里走出来,迎着春日的阳光,拿起饮料瓶子狠狠地灌了几口水,随后把一副茶色墨镜罩在自己的双眼上。

  今天的考试,包括宣海在内,共有3名视障考生参加了笔试。考虑到安徽省特教中专学校配备有残疾人卫生间、室内盲道等无障碍环境,安徽省人社厅专门在此设立了考场,所有残疾考生均集中在此进行笔试。此外,视障考生可以通过“电子试卷”进行笔试答题;聋哑考生还配有手语翻译,在人工协助下,他们可以得到考场提示信息。

  据宣海介绍,他所在的考场原本准备了7个考位,每个考位配有电脑、耳麦以及打印机。考试时,电子考卷和读屏软件通过当场发放的U盘拷到电脑上,软件会把试卷内容翻译成语音,考生一边听题,一边在电脑的文档中写下答案,之后要通过打印机当场打印出来,考生签上名后,连同U盘一起封存。

  “上午‘行测’考得还不错,这次基本上都做完了。”不过宣海还是有些遗憾,“最后做‘数量关系’的时候,还是有些困难,有些涉及小数点的数字,脑子记不太清。”

  下午的“申论”,宣海感觉考得不尽人意。“接到人社厅的回复时,已经3月26日了,那时才准备考试,有些仓促。”

  今年已是宣海第5次报考公务员,这一次,他终于等来了国内公务员招考的“首份电子试卷”。

  一个与公务员考试“较劲”的视障青年

  宣海并非先天失明。高中时,他被查出患有罕见的遗传性疾病“视网膜色素变性”,大学期间,视力骤然下降,最终左眼失明,右眼视力0.1,属视力一级残疾。凭着非凡的毅力,他在安徽财经大学坚持完成了4年本科学习,最终顺利毕业,拿到了学士学位。

  大学毕业后,宣海卖过彩票,特教中专毕业后,开过“盲人按摩店”和网店。但是,“残疾人就业应该是多元化的,不能只做这些简单的工作”,为此,他执着地走上了“公考”之路。

  2011年6月,宣海得知,老家舒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己恰好符合条件,于是报考了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岗位。但因考试没有提供针对盲人的辅助设施,他未能参加考试。

  同年11月,宣海报名参加了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之前,他特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询问考试时是否提供辅助设施。考试当天,安徽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为他提供了两个放大镜。宣海只好中途退场,放弃考试。

  随后,宣海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安徽省人社厅未依法提供考试服务。答复称,申请人作为盲人,不符合公务员招录条件。

  2012年3月10日,宣海再次报名参加安徽省2012年公务员招考,遗憾的是,因视力不合格,资格审查环节未能通过。

  2012年4月,宣海认为自己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过程中受到歧视,将安徽省人社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安徽省人社厅2012年公务员考试中为其提供考试服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确认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限制盲人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行为违法。媒体称之为“全国公务员招考残疾歧视第一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宣海随后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再次驳回宣海的诉讼请求。